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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档案材料的归档时间为
(1)学校各部门文书档案应当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
(2)各院系教学档案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完成归档;
(3)科研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归档
(4)基建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
(5)重大活动档案应当在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归档;
(6)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1年后完成归档,因工作需要可由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,临时保管最长不超过3年。